2017年10月1日 星期日

拆不足惜城中村

城市發展經歷數十載,形成神州很多地方,都有所謂「城中村」。

「城中村」顧名思義,是原址本來乃鄉村,因城市發展,外來人口湧入,村屋沒被拆,而是被用作出租。因此等村莊地理上屬城市內,故謂之城中村。

城中村規模多大,取決於外來人口有多少。比如深圳,因經濟體量大,城中村人口密度,是數一數二之高。而既然密度大,其居住環境,當然不會好到哪。

筆者多年前曾到過深圳崗廈村,位處地鐵1號線崗廈站。其時就眼所見,邋遢一片,垃圾隨處放,彷如亂葬崗;且村屋密密麻麻,甚至無光可透,一走進屋內,不開燈,是什麼也看不到。

後來崗廈村清拆,發展多年,興建了多幢商廈,面目乃不同矣。

也許因城中村環境惡劣,子孫們對城中村被拆,大抵鮮有惋惜之情。這也是人之常情:炎黃子孫本就是好面子,而城中村之景觀,確實讓人尷尬。對廣大炎黃子孫,城中村,根本是眼中釘——害人丟面也。倘說要保留城中村,他們覺得,何來價值?千年歷史古鎮,尚可稱是歷史,值得保留,然城中村歷史價值,則在哪裡哉?

說藝術則更加不是:美感也說不上。

既如此,則可解釋到何以神州如此多城市拚命建商廈:不一定有跨國企業入駐,最起碼,也要有個形象,且還要有高級商場。倘有Chanel、法拉利、IPhone之類名牌開店,則「Very good」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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