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月24日 星期二

新春淺談吃

每逢大時大節,少不免大吃大喝。筆者不好吃,每當新年時節,都總覺很厭煩,蓋因新年常特別多盛宴,例如春茗之類。朋友們不解,回應是自己並非愛吃喝之人,吃完覺得足夠,即算矣。記得小時在新界,鄉村人經常在大時大節吃盆菜,齊齊喝飽吃醉。可能就是刷得大魚大肉、鮑參翅肚之類多,筆者對吃頗為冷感。

說起來,追求大吃大喝作享受,似乎是亞洲人專利。恕筆者淺陋吧,筆者看到的西餐,都是簡單小菜居多。舉例歐洲就是麵包加點肉,頂多加紅酒作伴。而美國最傳統菜式是什麼?汽水加漢堡包也!西方人進餐都是為補充能量,以應付一日工作,因之麵包夾肉就足,方便些。倘要像中餐般一碗飯加幾碟菜,一定不方便邊吃邊工作。

而吃不但關乎文化差異,還是貧窮與富庶之分別。《紅樓夢》裡有段寫賈家準備宴席,給劉姥姥之事。當賈家提過名菜要殺幾十隻雞,煮足幾日幾夜才完成時,劉姥姥不禁搖頭,頻呼罪過罪過。雖是小說情節,從另一角度看,此橋段,該建基於作者所見所感──大富人家吃東西要煮幾日幾夜,又宰又殺的,多少老百姓會如此吃法?簡直奢侈!

據說清朝時乾隆遊江南,地方人士經常要準備松鼠魚、獅子頭之類名菜招呼乾隆。什麼是松鼠魚?不就是把大條魚下鍋炸,然後下些醬汁調味;獅子頭則是五花肉剁碎,揉成一團,再拿去燜之類。乾隆素以追求享受著稱,常收藏古董、書畫,又寫詩作詞,對吃「奄尖」,實屬理所當然。亦因此,要這些菜,才能滿足乾隆胃口。

當然隨著生活改進,對吃的看法,已有點不同。就算是獅子頭之類,在家中弄一道,也不太花錢。宴席上菜肴早已是另一些東西,儘管仍是名貴食材居多。今天國內大城市,一個小妹妹,幾歲大,就可輕易走到麥當勞吃炸雞──在以前那是不可能。倘不滿意,走去超級市場買一客薄餅吃又可。以前哪可能有此等東西吃?

說現在國內的炎黃子孫不幸福,是假的。否則的話,人人都會像劉姥姥般矣。